一、关于承认高考专业加试问题的解释:
(1)报考体育类、艺术类考生(资格生、二学历以及免试生除外)应在于11月4日至5日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专业加试。没有专业加试成绩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将不予录取。
(2)体育类专业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加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加试内容、办法与评分标准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布。
(3)高等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加试的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加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4)报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美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加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音乐等专业加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加试须知》和《考试说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布。
(5)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其它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需在省招办备案,并在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2017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
(6)加试成绩和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应于11月7日前按省招办通知要求在网上报送。
二、关于成人高考阅卷、评卷、改分的严格性说明:
1、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和管理。要完善网上评卷考务管理办法,制定网上评卷实施细则。加强网上评卷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2、评卷院校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全面组织评卷点的评卷工作。
3、评卷工作要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阅卷评分实行岗位责任制。评卷院校要加强对评卷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网上评卷的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网上评卷工作。
4、考生答卷自考试结束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由省招办集中保存半年。
5、考生的成绩在考试信息公布前属国家秘密,参与评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分有关情况。
6、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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